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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信貸周刊報導稱海軍維修軍艦有弊 國防部:符合採購法程序

根據今天(16號)出刊的壹週刊報導,國防部去年針對九種不同軍艦辦理委商維修,結果由中信造船以低於底標400萬元的價格,擊敗台船公司得標,但中信造船並不具有維修資格,不但碼頭水深不足,還使用大陸製造的浮動船塢,國防部今天回應表示,本案招標過程符合政府採購法程序,台船公司向監察院陳情,也已經依照相關職權妥善處理。

國防部表示,本件採購案屬於勞務契約,在去年10月間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,招標及異議處理過程,都符合政府採購法程序。台船公司曾提出申訴,考量海軍戰備演訓任務,兼顧兩家投標廠商權益,全案目前正由海軍司令部與專案律師進行利弊得失評估作業。至於台船公司向監察院陳情,監察院已經轉請國防部依法依職權妥善處理。

國防部並表示,本案明定禁止雇用大陸地區人士,目前並未發現得標廠商有違反契約的情形;報導中提到海軍「蘇澳」軍艦聲納受損,國防部則表示,「蘇澳」艦維修時,發現聲納音鼓橡膠護罩因「自然損耗」出現部分龜裂,已經完成修復,並非因為維修而損壞。(圖為「蘇澳」軍艦,資料照片)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周刊報導稱海軍維修軍艦有弊-國防部-符合採購法程序-010701432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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